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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中国铝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9 18:51:09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
06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4 人,有效表决人数 4 人。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2 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因此,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27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0,439,44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3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0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01 元/股。
同时,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1 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6,977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136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900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918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死亡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0,300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4,600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3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66,83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人民币 866,831 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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