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0 17:17:33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中期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具
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3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62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106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56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12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6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 13 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岳宁; 咨询电话:029-81168036; 传真电话:029-81168110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