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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0 19:13:41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贤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贤丰”)持有的公司 5,400 万股股票在京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其中 2,900 万股已经有竞拍结果,近日公司收到贤丰集团、广东贤丰通知公司的法院裁定,现将具体情况发布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19 破 119 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2024)粤 19 破 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 (2023)粤 19 破 11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10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朱兴虎所有;
二、确认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10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吴宪彬所有。”
2. (2024)粤 19 破 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9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吴宪彬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谢明访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536006390
成立日期 2010-04-01
经营期限 2010-04-01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酒
店管理;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联系电话 13500099006
2.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谢海滔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82948941R
成立日期 2011-09-23
经营期限 2011-09-23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13500099006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贤丰集团、广东贤丰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贤丰集
159,152,000 15.41% 139,152,000 13.47%

广东贤
12,158,647 1.18% 3,158,647 0.31%

合计 171,310,647 16.58% 142,310,647 13.78%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后合计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142,310,6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78%,本次被拍卖的29,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81%,本次被拍卖股份完成过户不影响公司控制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股份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2. 朱兴虎、吴宪彬将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000 万股、1,900 万股,分别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7%、1.84%,上述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3.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4.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法院裁定文件;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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