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1 17:09:51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9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8.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30,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41,747.13 834,158.61
总负债 624,309.09 614,256.25
净资产 217,438.04 219,902.36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43,969.45 1,141,297.22
营业利润 -2,820.03 14,648.29
净利润 -2,464.32 12,583.63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债权确定期限: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 949,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88,6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33%。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94,6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0.3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