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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6:18:47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4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2:00。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金额
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三、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四、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者。
六、担保情况: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主承销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竞价规则选定。

九、评级机构(如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选聘或直接委托选定。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中期票据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中期票据的上市与登记等)。
(三)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选择并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五)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中期票据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如下: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金额
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二、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 1 年,2 年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滚动发
行。
三、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四、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者。
六、担保情况: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主承销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竞价规则选定。
九、评级机构(如需)、律师事务所:通过选聘或直接委托选定。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短期融资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短期融资券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短期融资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三)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
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选择并确定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五)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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