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26 16:01:20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证券代码:60508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LONGYAN KAOLIN CLAY CO., LTD.
中国·福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2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 2 时 30 分
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260 号国资大厦 10 楼 1001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俊先生
见证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宣读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表决办法(《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第 6、7 项),介绍现场计票人和现场监票人。
六、监票人代表、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股东交流。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2、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日及召开会议日未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的15分钟内向大会工作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6、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作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公司拟进行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37,317.4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7,928,803.48元,总股本为17,920万股。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28,800元(含税),约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11%。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