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6 20:31:32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4-127
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述
近日,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与佛山市固态齐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固态齐辉”)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广东道氏固态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道氏固态”或“合资公司”),双方将在硫化物固态电池电解质的研发与产业化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并不断迭代、优化固态电池全材料的解决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佛山市固态齐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余鹏
4.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3楼302室
5.注册资本 :300万人民币
6.业务范围:固态电池研发、材料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孵化等。
7.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说明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
9.固态齐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度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道氏固态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道氏技术 700.00 70.00% 货币
固态齐辉 300.00 30.00% 技术
合计 1,000.00 100.00%
注:1.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
2.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道氏技术、固态齐辉,以上主体方单称为“一方”或“股东”,合称为“双方”或“各股东”。
1.合资目的
合资公司聚焦固态电解质材料开发、优化、产业化,并结合道氏技术在固态电池需用的单壁碳纳米管、高镍三元前驱体、富锂锰基前驱体和硅基负极等材料上的产品优势,将形成固态电池的全材料解决方案。同时,研发和优化硫化锂配方和生产工艺,大幅降低制造成本,并推动产业化。
2.股东承诺
各股东共同作出以下承诺:
2.1各股东应促使合资公司持续地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及履行交易文件下义务所有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文化、通信、劳动和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各股东签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内容等行为都已获得充分必要的授权;各股东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各股东应尽最大商业努力,促使本次交易目的的实现以及合资公司宗旨的达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及文件的约定为合资公司提供技术、人力资源、经营资质等方面的资源及/或支持,并促使合资公司取得并维持其开展业务所必须的所有政府批准、许可、证书、登记、备案和资质。
2.4各股东同意,合资公司聘请中山大学卢侠教授作为首席科学家,共同推进硫化物固态电池电解质的研发与产业化,并迭代、优化固态电池全材料的解决方案。
2.5各股东同意,如合资公司与卢侠教授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各相关方应相应签署符合双方或者多方要求的合作协议、保密协议。
3.合资公司治理
3.1合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具体的表决范围、表决流程按照最新有效之法律法规及合资公司章程执行;
3.2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道氏技术委派2名董事,固态齐辉委派1名董事。合资公司设董事长1人,由道氏技术所选任的1名董事担任。董事会具体的表决范围、表决流程按照最新有效之法律法规及合资公司章程执行;
3.3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委派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3.4各股东同意并确认,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道氏技术指派;
3.5各股东同意并确认,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道氏技术指派。合资公司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程序由财务负责人编制并呈交股东会批准。
3.6合资公司设监事1人,由道氏技术提名并呈交股东会批准。
4.其他
4.1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其他任一守约方(“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十五(15)天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该十五(15)天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任一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本协议于前述书面解除通知发出后第【七(7)】日终止。
4.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争议起诉至道氏技术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希望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与固态齐辉建立深度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整合市场和技术资源,研发和优化硫化锂配方和生产工艺,大幅降低制造成本。
结合公司在锂电池正极、负极、导电剂等方面的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经济环境、行业政策、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因素可能给本次投资带来不确定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加强投后管理等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本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