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公司章程
公告时间:2024-11-26 20:38:49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11 月 26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股东...... 8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董事会......22
第一节董事......22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5
第三节董事会......27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32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监事会......34
第一节监事......34
第二节监事会......3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7
第三节内部审计......41
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
第九章通知及公告......42
第一节 通知 ......42
第二节 公告 ......43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6
第十二章附则......47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100,000 股,于 2014 年 7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7,169,811 股,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如下:
中文全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Yixint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 1 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604,12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服务社会,回报股东。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消毒器
械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 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呼叫中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出版物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 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中国体育彩票代销(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且按其代销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时限开展具体经营);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家政服务;游乐园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
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日用电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医院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柜台、摊位出租;(“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形等事项。公司章程有关上述事项的规定,应当符合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表所示:
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阮鸿献* 87,840,000 45.00%
刘琼* 47,824,000 24.5%
赵飚* 11,946,240 6.12%
周红云* 8,959,680 4.59%
伍永军* 5,973,120 3.06%
罗永斌* 1,756,800 0.90%
祁继彤* 0 0
祁恒曦 1,493,280 0.77%
吴笛 3,904,000 2.00%
田俊 976,000 0.5%
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
12,928,941 6.62%
伙)
弘毅投资产业一期基金(天津)(有限
9,664,950 4.95%
合伙)
惠州市百利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32,989 0.99%
合计 195,200,000 100.00%
标记“*”的股东同时为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604,125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
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