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20:43:39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