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提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6:16:22
股票代码:60047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提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告知函》,鉴于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谷”)与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鹤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 2024 年12 月 20 日到期,经协商提前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20 年 8 月 18 日,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安徽鹤源成为铜化集团股东之日起
生效(经查,工商登记显示,2020 年 12 月 21 日正式登记为铜化集团股东)。
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鉴于《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即将届
满,经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提前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
前持有铜化集团 23.0683%股权;乙方为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前持有铜化
集团 32.3404%股权。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作为铜化集团股东双方保持一致
行动达成本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行使所持铜化集团全部股权上所对应
的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包括在行使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提出董事和/或监事候选
人、在股东会上投票表决、对由股东进行讨论决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表决等
股东权利上保持一致行动。
(二)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先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按
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经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各方持股
比例多数决定的原则做出一致行动的意见。
(三)一致行动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4 年,期限届满前双方应
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四)本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签署成立,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起生效。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不再持有铜化集团股权,则本协议自动终
止。
(五)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
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关于铜化集团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9,127.42 37.2602
2 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60,000.00 32.3404
3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2,797.68 23.0683
4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3,601.23 7.3312
合计 185,526.33 100.00
四、关于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一)关于铜化集团控股股东的认定
根据铜化集团上述股权结构情况,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对铜化集团持股 37.2602%,为铜化集团第一大股东。但根据铜化集团
第二大股东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创谷”)及第三大股东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鹤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安徽创谷为铜化集团控股股东。
(二)铜化集团控股股东安徽创谷股权结构
根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安徽创谷的股权结构如
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铜陵中安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4,500 86.8263
2 安徽楚江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00 13.1737
合计 16,700 100.00
(三) 安徽创谷股权控制关系图
(三)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核查,认为,安徽创谷受铜陵中安基金实际控制,铜陵中安基金受创谷资本实际控制,创谷资本受鼎旭信息实际控制,但鼎旭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据此,铜化集团控股股东安徽创谷无最终实际控制人,故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铜化集团为六国化工控股股东,而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故本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