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1-29 18:25:0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