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18:41:03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为保证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政旦志远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
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1,000 多万,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在诉讼过程中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80 万元 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立信等 2016 年报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时宜。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孙慧敏,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政旦志远尚未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