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成暨持股变动达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19:50:11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成
暨持股变动达 1%的公告
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控股”)所持公司 21,399,184 股股份可能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司法强制执行。
近日,公司收到美林控股出具的《关于司法强制执行完成暨持股变动达 1%
的告知函》,获悉其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已被执行完毕。此次共计被执行股 份 21,3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情况
执行 执行股 执行股份数占剔除
股东 强制执 均价 执行股数 份数占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名称 行方式 执行期间 (元/ (股) 公司总 股份数量后的公司
股) 股本比 总股本比例(%)
例(%)
美林 集中竞 2024/11/18- 2.98 21,379,000 0.99 1.00
控股 价交易 2024/11/28
合计 - - 2.98 21,379,000 0.99 1.00
美林控股本次被强制执行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6 年 7 月重大资产重组上市时
所认购股份;本次强制执行价格区间为 2.84 元/股-3.26 元/股。
注1: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公司最近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即截至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有关回购数量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因此,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2,137,900,490 股,以下同。
(二)本次强制执行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强制执行前 本次强制执行后
持有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司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 回购专用账 占总 回购专用账
名称 股数 股本 户股份数量 股数 股本 户股份数量
(股) 比例 后的公司总 (股) 比例 2 后的公司总
(%) 股本比例 (%) 股本比例 2
(%) (%)
合计持有股 293,730,162 13.57 13.74 272,351,162 12.58 12.74
美林 份
控股 其中:无限 293,730,162 13.57 13.74 272,351,162 12.58 12.74
售条件股份
注 2:美林控股本次强制执行后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包含其已被拍卖但尚未过户的
64,948,680 股,有关拍卖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
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以下同。
二、其它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强制执行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强制执行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被强制执行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提示性公告》中计划
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三)美林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强制执行不会导
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美林控股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林控股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情况
事由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1.本公司充分认可并尊重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新疆国资委” )作为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本公司
不会单独或通过他人对新疆国资委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提
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或造成不利影响。
收 购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均不
报 告 会谋求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控
书 或 不 谋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联合
权 益 求 上 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及 2021 年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
变 动 美 林 市 公 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以委托、征集 07 月 28 长期 在承诺期内,不存在违
报 告 控股 司 控 投票权、协议、合作、关联关系、一 日 背该承诺情形。
书 中 制 权 致行动关系或其他任何方式谋求上
所 作 承 诺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
承诺 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
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3.本
公司与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国资委之间不存在任何有关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分歧、争议、纠
纷或潜在纠纷。本承诺自出具日起,
在新疆国资委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1 年度、2022 年
度和 2023 年度。美林控股承诺:除
非发生不可抗力,上市公司在业绩承 2021-2023 年度公司经
诺期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审计归母净利润数为-
12.4 亿元(即以 2020 年度实现的净 2,121.88 万元。
收 购 利润 2.85 亿元为基数,2021 年至 由于协议双方美林控股
报 告 2023 年年均增长不低于 20%)。若上 及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
书 或 业 绩 市公司2021-202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 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
权 益 美 林 承 诺 润数低于 12.4 亿元的,则美林控股 2021 年 2023 年 投资”)就业绩承诺是否
变 动 控股 及 补 同意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向公司支 05 月 31 12 月 完成存在分歧,2024 年
报 告 偿 安 付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 日 31 日 7 月 8 日,凯迪投资向中
书 中 排 利润数 12.4 亿元之间的差额部分。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所 作 约定的现金补偿款或现金等价物在 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承诺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 截至目前,仲裁结果尚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迟延支付 未作出。
的应以逾期未支付补偿金额为基数,
按照每日万分之三向上市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