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20:27:28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任期届满)龚欣荣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9 日卖出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运机转
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龚欣荣买卖公司可转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证券 交易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姓名 交易日期
简称 方向 (张) (元/张) (元)
运机转债 买入 2023/10/09 9,946 100.000 994,600.00
龚欣荣 运机转债 卖出 2024/03/28 6,046 127.987 773,812.08
运机转债 卖出 2024/03/29 3,900 128.265 500,233.50
注:①运机转债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初始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公司及相关可转债持有人在实施可转债交易前对《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解读,理解为:运机转债发行首日、申购日、原股东
优先配售缴款日、存续期起始日、计息起始日均为 2023 年 9 月 21 日,可转债持
有人自 2023 年 9 月 21 日已经取得可转债相关权利。龚欣荣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
方式买入公司可转债,可转债买入时间为可转债申购日(即 2023 年 9 月 21 日)。
自 2023 年 9 月 21 日起推算 6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为短线交易禁止期间,因此 2024 年 3 月 21 日(含当日)后卖出可转债不构成前
述法规中所称短线交易。
基于上述判断,龚欣荣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卖出运机转债。
二、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式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龚欣荣本次短线交易扣除手续费后净收益为 279,190.79 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手续费=(773,812.08+500,233.50)-994,600.00-254.79=279,190.79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欣荣已将收益金额全数上缴至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龚欣荣亦积极配合。经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龚欣荣的上述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上述行为发生后,龚欣荣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同时反复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并已将全部收益全数上缴公司。龚欣荣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龚欣荣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