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9 20:56:0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下列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审查意见
我们审阅了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材料,认为: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5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我们审阅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材料,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对 2025 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审查意见
我们审阅了 2025 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的材料,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
关联租赁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白华、刘宏、彭宁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