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芳源股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6:47:28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且
持有权益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63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0,203,461 股。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矿元鼎”或“转让方”)持有公司 25,145,57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前次权益变动后的7.28%减少至4.93%,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转让方五矿元鼎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持股数量(股) 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 五矿元鼎 35,349,031 6.93%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五矿元鼎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实际转让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股) 比例 量(股) (股) 数量占总 股比例
股本比例
1 五矿元鼎 35,349,031 6.93% 10,203,461 10,203,461 2.00% 4.93%
合计 35,349,031 6.93% 10,203,461 10,203,461 2.00% 4.93%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五矿元鼎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五矿元鼎持有公司 25,145,57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由前次权益变动后的7.28%减少至4.93%,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
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五矿元鼎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 1,783,4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5%;五矿元鼎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10,203,4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基本信息
名称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五矿元鼎基本信息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
1 层 740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 12月 2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10 日至 人民币普通股 1,783,415 0.35%
2024年 10月 11 日
五矿元鼎 询价转让 2024年 12月 2日 人民币普通股 10,203,461 2.00%
合计 / / 11,986,876 2.35%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132,446 7.28% 25,145,570 4.93%
五矿元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32,446 7.28% 25,145,570 4.93%
合计持有股份 37,132,446 7.28% 25,145,570 4.93%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32,446 7.28% 25,145,570 4.93%
注: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系五矿元鼎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的持股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量 占总股本 限售期
(股) 比例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3,810,000 0.75% 6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 2,550,000 0.50% 6
管理有限公司
3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250,000 0.25%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190,000 0.23% 6
5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理人 503,461 0.10% 6
限公司
6 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0 0.09% 6
有限公司
7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0 0.09% 6
管理有限公司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 年 11月 26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84 家机构
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76 家、证券公司 53 家、保险机构 16 家、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45 家、私募基金 191家、信托公司 1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1月27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6 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
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日 12:00 追加认购结束。追加认
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2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8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7 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4.63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20.3461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