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7:27:33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12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金寨嘉悦于 2024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并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四)(六)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 6,600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
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029,407.64 元、-16,927,967.46 元、-261,992,536.94 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5,944,853.14 元、-19,469,906.57 元、-276,009,157.62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公司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现有
PERC 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后续复产情况将及
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金寨嘉悦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4、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 6,600 万元:
(1)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违规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 1,600 万元。
(2)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违规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和投融资部副总监林春良与自然人王某某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5,000 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尚未消除,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鉴证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仍未消除,公司现已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目前等待调查结果中,后续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停产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现有 PERC 型电池片产线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同时存在大量诉讼、仲裁及负债问题,预计在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公司正积极回收采购预付款并寻求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低息无抵押财务资助、引介融资渠道等方式,协调债务整体解决方案,引进外部资金,减轻债务负担,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恢复子公司金寨嘉悦的生产经营。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面临短期资金较为紧张的局面,生产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61,992,536.94 元;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412,037,012.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992,536.94元; 截至 2024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7,601,815.68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638,827.73 元。
2、2024 年 10 月 18 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恒昱”)涉及股份质押的借款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决债权人对光恒昱所持有的 3,507 万股聆达股份股票的拍卖、变卖、折价款在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的公司 3,50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0%,上述股份如若被司法拍卖或划转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4-120)。
3、公司实控人黄双先生因与上层股东的合同纠纷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向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仲裁申请已受理,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实际控制
权的稳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可能违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2)。
4、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