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金银河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公告时间:2024-12-02 19:05:4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七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八节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第九节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程序
第五章 重大交易事项审查与决策
第一节 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节 关联交易
第三节 不涉及关联关系的重大交易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党建工作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佛山市金银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735037453H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68 万股,于 2017年 3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一、二、四、五、六、
七座
邮政编码:528100
公司经营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云路 2 号。
邮政编码:528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845,891 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
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诚信经营,使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为公司
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为本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
金额相等。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5,100 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普通股
总股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和 出资时间情况如下:
认购股数(万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张启发 1,374.38 26.9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
2 1,110.19 21.77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有限合伙)
3 梁可 796.81 15.62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4 陆连锁 766.21 15.02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5 李雄 173.73 3.41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6 余淡贤 153.00 3.00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7 刘本刚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8 稂湘飞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9 谭明明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0 萧锡祥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1 黄少清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2 汪宝华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3 王旭东 58.90 1.15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4 付声智 51.00 1.00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5 谭锦辉 49.08 0.96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6 吴曙光 49.08 0.96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7 李明智 46.40 0.91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8 燕秋华 39.26 0.77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19 刘旱生 39.26 0.77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20 张永清 27.49 0.54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21 熊仁峰 11.78 0.23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合计 5,100.00 100.00 净资产折股 2013.1.18
第二十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公司股份总数为 5,6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