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工商银行H股公告(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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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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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发行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1398
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 不适用
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 04620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
公告标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日
公告状态 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 更新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汇率及代扣所得税信息
股息信息
股息类型 中期(半年期)
股息性质 普通股息
财政年末 2024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 2024年6月30日
宣派股息 每 股 0.1434RMB
股东批准日期 2024年12月2日
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每 股 0.155291HKD
汇率 1 RMB : 1.082919117HKD
除净日 2025年1月2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 2025年1月3日 16:30
文件之最後时限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 由 2025年1月4日 至 2025年1月6日
记录日期 2025年1月6日
股息派发日 2025年1月24日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712-1716室
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 合和中心17楼
皇后大道东183号
湾仔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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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所得税信息
请参考日期爲2024年12月2日之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有关代
扣所得税之详情。
股东类型 税率 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如适用)
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本行向於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H股非居民企业
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对於截
止至股权登记日的H股股东名册上
的所有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
(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其他企业代理人或受托
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皆被视为非
居民企业股东),本行将扣除10%
的所得税后派发2024年度中期股
息。
非个人居民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H股个人股东从本行取得的股息
(红利)所得,应由本行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本行H股个人股东可
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地区)
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 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
受相关税收优惠。本行将以股权登
记日当日的本行H股股东名册所记
录的股东登记地址认定H股个人股
东的居民身份。对於H股个人股
东,本行将一般按10%税率代扣代
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法规及
相关税收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居民
(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20%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