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20:57:35
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华伍股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人员信息:截止2024年10月,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业务规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管丁才,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二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喻丹,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伍股份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2011年-2023年),在执业期间,大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华伍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