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9:18:58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 2024-076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正常更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25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房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收费总额 3.55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孟庆卓,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天琪,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起开始在致同执业,近 3 年已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任何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 160 万元,增加 15.63%。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10 年,2023 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正常更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我们对招标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
我们已事先充分了解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审计机构改聘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