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18:09:16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晋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洁晋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4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洁晋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476.5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洁晋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为支持洁晋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洁晋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450.00 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安排,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洁晋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40 亿元的担保。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洁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为洁晋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股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8,367.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902683821704W
成立时间 2009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 12,040.8163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佘曙星
注册地址 忻州市忻府区豆罗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供热服务;建筑垃圾
处置;环保再生砖的生产与销售。动物废弃物处置(病死禽畜);
经营范围 污泥处置;污水处置;医疗垃圾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新型建筑材
料研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北京普能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公司持股比例49%。
主营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0,892.18 233,798.64
负债总额 171,266.25 182,952.56
净资产 39,625.93 50,846.08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884.38 15,392.85
净利润 1,567.42 1,852.80
(三)被担保人资信情况
洁晋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450.00 万元。
3、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洁晋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洁晋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洁晋公司各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担保。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洁晋公司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控制相关风
险,保障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476.5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96%;公司未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