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04 19:25:09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10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22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北京一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京01破577号《公告》和公司重整工作安排,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2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暂定)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2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出资人组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会人员一致,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管理人及公司董事会将出资人组会议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1)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管理人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会议的
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管理人代表及工作人员;
(3)北京一中院法官;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梧桐南会
议室(暂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
整方案》
2.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第 1 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第1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如有涉及的关联股东表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13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2、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 2023 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此外,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
整方案》
2.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