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5 15:52:00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47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鸿盛”)、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染化”)和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鸿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鸿盛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为浙江染化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3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为浙江鸿安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实际为浙江鸿盛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19.27 亿元,为浙江染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26.91 亿元,为浙江鸿安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0 元,上述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浙江鸿安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签署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鸿盛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3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鸿安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实际为浙江鸿盛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19.27亿元,为浙江染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26.91 亿元,为浙江鸿安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0 元,上述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
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法定代表人:刘玉枫
注册资本:8,420 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浙江鸿盛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末(经审计) 2024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6,035.97 1,987,717.95
负债总额 905,709.47 871,497.34
其中:贷款余额 210,600.00 192,900.00
流动负债 790,815.57 860,214.88
归母净资产 1,050,326.50 1,116,220.61
项 目 2023 年全年(经审计) 2024 年 1 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9,288.87 229,330.86
归母净利润 97,806.07 66,020.49
(二)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高怀庆
注册资本:354 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浙江染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末(经审计) 2024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5,995.40 777,741.90
负债总额 799,887.04 535,100.36
其中:贷款余额 287,890.00 187,100.00
流动负债 645,576.26 476,920.16
归母净资产 287,698.56 242,641.54
项 目 2023 年全年(经审计) 2024 年 1 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6,243.03 210,461.10
归母净利润 7,350.05 -2,396.20
(三)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景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浙江鸿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末(经审计) 2024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41.26 15,058.93
负债总额 11,881.70 16,143.19
其中: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 11,881.70 16,143.19
归母净资产 -740.44 -1,084.26
项 目 2023 年全年(经审计) 2024 年 1 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归母净利润 -175.95 -339.18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若存在下属子公司的,则其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关于浙江鸿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主债务人: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合同
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及按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作为授信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0973957 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为本
合同所述授信合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4、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2 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
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5、保证责任:保证人向北京银行提供的是独立于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关于浙江染化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主债务人: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合同
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及按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作为授信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0973950 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