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5 16:38:3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远通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1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175,43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6.87 元,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210,526,316 股增加至 280,701,755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61,870,8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0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218,830,92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96%。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438,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5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80,701,755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15,392,3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3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股份数量为 4,866,0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3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866,08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93%,战略配售对象为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和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 2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根据《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相关事宜的承诺函(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
“本人通过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在限售期内,本人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限售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该部分股份的限售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限售期届满后,本人通过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份的减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866,0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3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 限售股占总 本次解除
股份总数(股) 股本的比例 限售数量(股)
长江证券资管-中国银行-长江
1 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 1,409,024 0.5020% 1,409,024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证券资管-中国银行-长江
2 资管星耀中远通 2 号员工参与创 3,457,059 1.2316% 3,457,059
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4,866,083 1.7335% 4,866,083
注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中远通 2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之一吉学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以外无其他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5,392,399 76.73% -4,866,083 210,526,316 75.00%
其中: 210,526,316 75.00% - 210,526,316 75.00%
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866,083 1.73% -4,866,083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309,356 23.27% +4,866,083 70,175,439 25.00%
三、总股本 280,701,755 100.00% - 280,701,755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的数量及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俊青 李宏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