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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4-12-05 19:14:11

股票简称:龙净环保 股票代码:60038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3,6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9日总股本(1,219,603,479股)的2.95%。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24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9日总股本的2.6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0.00%;预留36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9日总股本的0.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0.00%。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23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57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全职董事、核心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部分骨干员工。其中,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全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人,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总数44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12.29%。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龙净环保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八、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相关主管部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5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总则...... 8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10
第五章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11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3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5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及行权条件......16
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0
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 22
第十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4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28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0
第十四章 附则...... 32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释义
龙净环保、本公司、公司 指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本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 指 (草案)》
激励计划
本计划的激励工具,龙净环保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
股票期权 指 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
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有效期 指 从股票期权授予日起到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的时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
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即生效日,可行权日必
须为可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
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1.本激励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总则
一、本计划制定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龙净环保拟实施股权激励。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制定本计划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审慎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报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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