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6:21:51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龙飞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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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龙飞先生简历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茂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 2005 年 4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龙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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