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6:28:06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在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监事,并拟于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 年 12 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及公司海南分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