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公告时间:2024-12-06 16:58:04
六、包括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堇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并具备相关学位证书。
八、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堇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辈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悄形的密切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仲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撤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萤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仵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江苏吴中炭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范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骰、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腹行职贵,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篮事任职资格悄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5崎丿 声明人:
2024年12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