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6 17:39:3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类型: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币种:美元
3、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累计发生额)
4、受托人:总裁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5、授权期限:2025 年度
6、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7、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8、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2)公司目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提速,人民币已开启双向波动。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审查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且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制定实施计划、筹集资金、操作业务及日常联系和管理;公司审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恒 袁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