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06 18:03:15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7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 77 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5.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会议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6 层 611 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关于选举刘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蒋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高顺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马引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关于选举谢志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孙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周向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关于选举文笑梨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3.02 关于选举陈伟强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 3 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
28 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 4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监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4.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00—下午 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 28 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