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8:33:42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6日,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不再聘任马丽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马丽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丽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马丽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常务副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左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不再聘任李正科先生、李建忠先生、徐冬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正科先生、徐冬青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李正科先生、李建忠先生、徐冬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正科先生、李建忠先生、徐冬青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常务副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高立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马丽萍女士同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马丽萍女士、高立兵先生、左岩先生个人简历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马丽萍女士个人简历
马丽萍,女,回族,1974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丽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立兵先生个人简历
高立兵,男,汉族,198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
历,工程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盐池风电检修基地检修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立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左岩先生个人简历
左岩,男,汉族,198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税政科科长,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会计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