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2-06 18:47:5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云英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云英谷”)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云英谷 100%的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交易标的的全部权益,拟转让给公司的标的股份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英谷 100%的股份。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署:
张 帆 朱星火 林孟学
王建新 郭磊明 郑正奇
郭峰伟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