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09 18:22:43
证券简称:菲沃泰 证券代码:68837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菲沃泰
股票代码:68837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新洲路 228 号北侧大楼五楼 5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新洲路 228 号北侧大楼五楼 502-5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0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菲沃泰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菲沃泰、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 指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减
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新洲路 228 号北侧大楼五楼
502-3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10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8,018.4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纳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J3TCE4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新洲路 228 号北侧大楼五楼
502-5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10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250.58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纳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J3TAA9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志军 男 中国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否
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冯国满 男 中国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否
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 无限售流通股 16,036,800 4.78% 13,726,204 4.09%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 无限售流通股 2,500,800 0.75% 1,392,000 0.41%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537,600 5.53% 15,118,204 4.5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 3,419,3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已降至 5%以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王志军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冯国满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 苏 菲 沃 泰 纳 米 科 技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新
股份有限公司 地 吴区新华路 277 号
股票简称 菲沃泰 股票代码 688371
无 锡 菲 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