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12-09 18:27:18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5日(星期三)下午14: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207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
(二) 选举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三)审议下列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股东审议表决;
(六)清点表决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致闭幕词。
议案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合伙人(股东)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名。
7.立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5.16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17.65 亿元。
8.2023年度,立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671家,收费总额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
事赔偿责任,2023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50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万元,在诉讼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辉、立信 过程中。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80 万元 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
立信等 2016 年报 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
(三)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
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爱红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独立复核合伙人):谢东良先生,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大伟先生,202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0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 452.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0 万元,共计较上年增加
4.21%,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以上议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