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20:48:54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1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
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锡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等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与公司拟选择的相关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含合并口径)为:
期货商品类别 最高持仓量(吨) 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万元)
铜 144,000 124,560
铝 99,300 25,826
铅 56,000 11,200
锡 100 700
螺纹钢 5,500 282
合计 304,900 162,568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度。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
产生较大影响。
2. 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上述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于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锡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等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与公司拟选择的相关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铜最高持仓量 144,000 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 124,560 万元;铝最高持仓量
99,300 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 25,826 万元;铅最高持仓量 56,000 吨,
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 11,200 万元;锡最高持仓量 100 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 700 万元;螺纹钢最高持仓量 5,500 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 282 万元。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期货交易所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2025 年度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1 年 10 月修订),公司已
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授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行情及资金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出现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二)若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三)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二)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铅、锡及螺纹钢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上述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