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4-12-10 16:53:4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
份”或“公司”)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钢股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各项具体制度,
应遵循本制度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财务部门
作为首钢股份财务管理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以及组织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本项业务体系及业务流程的总体设计及优化,对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协调解决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各单位
各单位负责依据本制度开展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 首钢股份实行统一财务管理,执行统一会计政策,
建立统一会计核算体系。首钢股份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按照垂直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相应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首钢股份总会计师作为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
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首钢股份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
计核算工作,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上岗执业资格且有相应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部门主管和会计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财务业务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不相容工作。
第九条 首钢股份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并依法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条 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十一条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
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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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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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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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4.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三)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
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公司的权益工具。
(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五)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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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合同资产;4.租赁应收款;5.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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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