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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10 16:53:37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的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八)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
4.00 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 √
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提案已经过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次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25 日 9:00-11:30、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楼(脱硫车间)五层。
(四)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需在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
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楼
(脱硫车间)五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回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避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 √

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
4.00 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 √
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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