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1 16:23: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审议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2,800.00 万元。
其中,公司与关联方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装光庭”)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金额为 6,500 万元,公司与关联方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昱明晟”)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金额为 3,500 万元。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概述
2024 年以来,公司重视大客户业务关系,积极商谈提升高质量订单比例,本年度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业务方面与大客户业务有所增长,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在前次经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础上,拟新增 2024 年度与电装光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 2,000 万元,即 2024 年度与电装光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增加至 8,500 万元;新增 2024 年度与光昱明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 700 万元,即 2024 年度公司与光昱明晟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提供研发服务)预计额度增加至 4,20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回避表
决。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本次调整前 本次增加日 本次调整后 截至 2024 年
类别 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2024 年度预 常关联交易 2024 年度预 10 月 31 日已
原则 计金额 预计金额 计金额 发生金额
电装 出售软件产品、 市场公 6,500.00 2,000.00 8,500.00 6,168.87
向关联人 光庭 提供研发服务 允价格
销 售 产 光昱 市场公
品、商品/ 明晟 提供研发服务 允价格 3,500.00 700.00 4,200.00 2,725.89
提供服务 合计
10,000.00 2,700.00 12,700.00 8,894.76
注: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发生金额来源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
审计,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一)电装光庭
1、名称: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NHT1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5、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7、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 号光庭智能网联汽车
软件产业园 1 号楼 6F-7F(自贸区武汉片区)
8、经营范围:车载驾驶舱显示系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原材料和构成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动产、不动产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光庭信息持有 49%股权。
10、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
产为 13,447.21 万元,净资产为 10,936.9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9,501.82 万元,
净利润为 854.94 万元。
11、经查询,电装光庭不是失信执行人。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电装光庭 49%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电装光庭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军德先生担任电装光庭董事。
(二)光昱明晟
1、名称: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一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5、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781871797
7、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2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情况:由苏州光昱明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昱”)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10、苏州光昱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384.91 万元,净资产为-907.9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5,853.68 万
元,净利润为-892.71 万元。
11、经查询,光昱明晟不是失信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苏州光昱 46%股权,光昱明晟为苏州光昱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苏州光昱董事、光昱明晟执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汽车电子软件开发、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研发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的,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经
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的,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