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德固特监事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1 18:03:49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
鉴于公司 2023 年业绩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
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2万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