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友好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3 15:43:37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议案: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11:00(会议签到时间为
上午 10:30-11:0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548 号公司 7 楼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见证律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1: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宣读会议须知
5、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6、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序号 议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否
7、股东发言
8、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9、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征询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有异议
11、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2、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3、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4、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15、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友好集团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时采取普通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表决议案。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量。
3、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监票小组由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组成,负责现场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由到会律师见证,计票人、监票人和律师需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二)公司工作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和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七、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
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
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福欣,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3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春明,2009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羽,200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8 万元,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定价原则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
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24-048 号、050 号公告,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