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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蓝软件: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7:13:48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3157 债券简称:科蓝转债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杨勇胜,2008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乔洋,2015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公司给予大华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8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
定价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2024 年度审计所需配备的工作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收费标准确定最终收取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基于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所的执业情况的了解,认为大华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聘期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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