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3 17:16:21
600917.SH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资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按照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于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
四、为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
七、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自觉离开会场。请勿擅自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工的正常工作。
2024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本次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 2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24 年财报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合计 200 万元(含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
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
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
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
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梁幸华先生,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梁幸华先生 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重庆燃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焱琪女士,202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焱琪女士 2023 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重庆燃气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万姝女士,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万姝女士 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3 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重庆燃气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2024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年
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人民币 140 万元,增长 43%,其主要系因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