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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8:03:44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48 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48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4.98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25.5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
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经协商,公司与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三年,其余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而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铜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铜价波动风险以及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含持仓保证金、权利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等)额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期货及场内期权保证金不超过 9.7 亿元,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不超过 0.3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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