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3 18:52:2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65)
中国·厦门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通知中的要求,持相关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与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 对于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答复。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及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方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应按照《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间进行网络投票。
八、 本次股东大会共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1 和议案 2 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请勿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行承担。公司不向与会人员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与会人员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50
2.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江淮先生
6.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安排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宣读议案并逐项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统计投票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拟针对 2025 年度的外汇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 8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包括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事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汇兑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公允价值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需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提前或延后支付,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未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汇兑损失。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现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11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11 名董事组
成,其中 3~4 名为独立董事。 成,其中 3~4 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
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 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
会。 会。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