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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光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3 20:27: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光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成电光信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成电光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4年6月1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15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58.00万股(含超额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30.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49.1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后 , 出 具 了 XYZH/2024BJAG1B0351 号 及
XYZH/2024BJAG1B035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情况
根据《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成都成电光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 结果公告》《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投项目“FC网络总线及LED球幕产业 化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
“FC网络总线及LED球幕产业化项目”主要调整为:在现有租赁场地基础上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逐年适当扩租场地,并新增购置设备及管理软件,以进行产 业化升级。同时,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增加了铺底流动资金,对拟 投入设备、软件进行了增减及调整部分设备、软件投资额。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调整为:将继续在现有办公研发场地基 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逐年适当扩租场地,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条件开展经营及研 发活动。同时,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对拟投入设备、软件进行了增 减并调整部分投资额。
各项目计划总投资以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原项目计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项目计 调整后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划总投资 资金投资总额 划总投资 集资金投入金

1 FC网络总线及 LED 4,074.89 4,074.89 2,662.04 2,096.91
球幕产业化项目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 4,700.36 4,700.36 627.68 627.68
项目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 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东林 郭成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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