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6 18:35:4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4-11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应到董事 7 位,实到董事 7 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7 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哈尔滨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以自有资金投资 5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铟靶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在哈尔滨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业务发展规划,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贷款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贷款本金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超过 5%(具体以实际执行利率为准),担保期限 36 个月,公司将在后续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
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各相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超过 3.6 亿元额度以外的授信业务,公司将依据监管规则另外履行审议决策程序),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公司开展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经沟通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年报审计费用 65 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执业队伍包括会计、审计、证券期货、资产评估、税务、金融、工程、经济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四项、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