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17 18:34:44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佳云科技
股票代码:3002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速网络 指 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佳云科技 指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不再是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缪伟连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680650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是: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
经营范围 限制项目)。物业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12-09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嘉里中心 27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缪伟连 女 董事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佳云科技 135,225,900 股 股份,占佳云科技总股本的 21.31%,前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佳云科技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由于司法变卖引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化。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
变卖进展公告》,佳速网络持有公司的 135,225,9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竞得前述所有股份。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19 执恢 223 号之一《执
行裁定书》,裁定佳速网络持有的佳云科技股票 135,225,900 股归买受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佳云科技股份数量为 135,225,900 股,前述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19 执恢 223 号之一《执
行裁定书》,裁定佳速网络持有的佳云科技股票 135,225,900 股归买受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上述财产的冻结、担保物权效力因拍卖而消灭,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佳云科技股份。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 月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佳云科技 股票代码 300242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信息披露 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 信息披露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册地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有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有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35,225,90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1.31%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0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