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8 18:35:49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东微半导”)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纳米城东南区 65 栋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轶先生
5、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公司就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如下预计:2025 年度,公司拟向客户 A 销售不超过9,000.00 万元的商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4,326,914 元变更为 122,531,446 元,总股本由 94,326,914 股变更为
122,531,446 股。且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份搬迁至新办公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 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
湖大道 99 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 20 栋 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
515 室。 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432.6914 万元。 12,253.1446 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9,432.691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2,253.144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和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