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告时间:2024-12-18 21:37:2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运行规范。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共召开 8 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
组织机构,董事会会议的提议、通知、召开、表决、决议、记录、执行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 董事以现场、通讯等形式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
的组成及职权、召集及召开、决议及记录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人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规范运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 8 次监事会,监事以现场、通讯等形式出席了历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议的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及更换,职权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占全部董事人数的 1/3,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权、聘任及解聘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履行了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